文章阐述了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议,以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议内容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1 按照名环委办发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水污染防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改善我乡水环境质量的各项工作,现将XX乡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工作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现将全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建立健全机构,清楚明确职责 (一)成立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1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介水传染病和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沅陵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对县辖区内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已完成、待上报***备案),建立环保、气象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保障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能够有效应对。
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在本级财力相当有限的情况下,大力筹集环保资金,一再加大资金投入,xx年共投入专款xx万元,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入xx万元,环境管理与水污染防治科技投入xx万元;在人员经费方面,为市环境保护部门、市环卫部门和市园林处共投入资金xx万元。
三是水污染防治形势还不容乐观。分布在农村的小型河流、支流、坑塘等本应是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及建筑垃圾倾倒入河还没有彻底改观,加上农业面源农药化肥等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
1、法律分析:水污染防治法自通过后经历了两次修订,第一次是通过根据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第二次是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
2、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4、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5、”十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 本市实行市、区、镇(街)、村四级河长制,各级河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涌的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工作,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管理和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要经过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第五条 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执法等主管部门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在水污染防治的时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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